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308.“要以这香为圣,归耶和华”表这敬拜必须应用于为神性的爱。这从“圣”和“香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圣”是指从主发出的一切,如前所述(10306节);论到这“香”,经上说“要归耶和华为圣”,这“香”是指敬拜(10298节)。这层含义,即敬拜必须应用于为神性的爱,从刚才的经文可推知,在那里经上说:他们不可为自己作这香,意思是说,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的敬拜绝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爱(10307节)。为神性的爱是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。这后一种爱之所以也是神性,是因为它也是从主发出的;事实上,没有人能凭自己爱邻舍。凡凭自己如此行的人都是为了自己而爱邻舍、给他好处;也就是说,他所爱的人是他自己。由神性真理本身构成、教会的一切真理所源于的整部圣言视上述两种爱为目的(参看10307节)。因此,对神的敬拜也必须关注这两种爱,因为一切系真敬拜的敬拜都是由真理构成的,这从前面关于制香的香料的说明清楚看出来,这些香料表示构成敬拜的各种真理。当人所献上的敬拜始于主时,敬拜的真理首先应用于神性之爱,如前所述(10299节)。
1318.“现在他们想要做的一切事,就没有什么可拦阻他们了”表示除非他们的状态现在改变,这从下文清楚看出来。圣言的内义具有这种性质:它不断关注接下来的事,以及结论,尽管这在字义上并不那么明显。至于前面所描述的那种人,他们想要做的事,没有什么可拦阻他们了,除非他们的状态改变。不过,他们的状态确实改变了,这一事实从下文清楚看出来。思想做某事无非是意图,也就是目的。人所关注的目的永远无法被阻止,也就是改变,除非他的状态改变。因为目的是一个人的实际生命,如前所述。当状态改变时,目的也就改变了;而思维则随目的一道改变。至于发生在该教会成员当中的状态改变是何性质,蒙主的神性怜悯,容后再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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